根据《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二)》要求,经过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考核、体检等程序,拟录用1人为艺术学院(建筑学院)专任教师。
如对以上招聘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向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13-85012806、85012062
联系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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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原标题:南通大学艺术学院(建筑学院)2019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二)拟录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rsc.ntu.edu.cn/2019/1010/c970a5047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