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博士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6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招考和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暂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单位人事劳资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dzxx63426612@163.com)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4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职称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劳资处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劳资处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ltc.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立德树人、团结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
(六)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 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文化课岗位人员须取得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2024年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27日11:00-7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入口(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dcfqzj.cn通知公告)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
报名人员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上述材料须扫描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
除上述材料要求外,有工作单位的还需上传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没有工作单位的上传原单位离职证明或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以专科学历应聘岗位名称代码A的人员须具备以下称号或荣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级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者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类赛且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报名时须上传以上奖项的获奖证书及真实性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11:00-7月30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审核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570281/8323103。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27日11:00-7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打印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只收面试考务费,不收技能测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 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计划及时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dcfqzj.cn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报名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由学校负责对岗位名称代码A面试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范围的人员、对岗位名称代码B和岗位名称代码C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2024年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第11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下一轮考试资格。因取消下一轮考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上一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下一轮考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及形式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官网http://www.dcfqzj.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岗位名称代码A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超过10:1,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名称代码B、C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名称代码A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如果此岗位先进行笔试,则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熟练完成操作任务的专业基本技能,运用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
岗位名称代码A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
岗位名称代码B、C的应聘人员先笔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的3倍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岗位名称代码A、B的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岗位名称代码C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成绩,当场公布。
3.笔试
岗位名称代码A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如果此岗位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由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参加笔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70分。
岗位名称代码B、C人员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岗位名称代码A、B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岗位名称代码C的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知识。
岗位名称代码C的人事、宿管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岗位名称代码A、B、C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构成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名称代码A成绩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
岗位名称代码B、C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岗位名称代码A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还相同的,通过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岗位名称代码B、C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还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拟聘用人员应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对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教师身心健康。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changfu.gov.cn/、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dcfqzj.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公告由聊城市东昌府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570281/8323103www.jrzp.com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我校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