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8年3月13日9:00至3月18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于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到临清市人社局(果园街80号原劳动局办公楼309房间)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工作分工由人社局负责综合岗位、教育局负责教师岗位,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临清市政务网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与省同步,采取省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较多的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镇办小学招聘人数14人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详见《岗位汇总表》。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政务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岗位要求,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